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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山西省农业厅第四届老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村服务站GW
    2017-12-15 14:03:41   转载

      

    为庆祝建国66周年,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厅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,为广大离退休干部书画、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,激发老同志创作热情,展示老同志的本色美、作风美、心态美,展现老同志多才多艺、积极向上和康乐进取的精神风貌,营造浓厚的文化养老氛围,厅定于“重阳节”期间举办第四届老年书画摄影展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参展主题

      本次老年书画摄影展的主题是“多彩金秋 幸福乐章”。

      二、征稿要求

      1、本次展览面向全厅离退休干部征集作品。

      2、参展作品要围绕突出“多彩金秋 幸福乐章”主题,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、颂扬党的丰功伟绩、歌颂改革开放新成就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;反映我省“六大发展”;反映我厅离退休干部退休后的生活、学习、健身、养生、娱乐和发挥余热的点点滴滴和精彩瞬间,引导老同志体验美好生活、享受美好生活、感恩美好生活,促进老同志的身心健康、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,让老同志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,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华,释放正能量。

      3展示作品包括书法、绘画、摄影、剪纸四种类型。书法作品要求为竖置6-8尺对开,(草书、篆书作品要附释文);绘画作品包括国画、油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等,竖置4-6尺,整张或2/3张,剪纸不限张幅;摄影作品要求是原创摄影作品,彩色黑白照片均可,不得翻拍及电脑制作。

      二、报送要求

      1、作品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0日止。

      2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、广泛动员,支持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。

      3、各单位报送书法绘画作品不少于5幅、摄影作品不少于5张、剪纸作品不限,摄影作品报照片(7寸)和电子版。

      4、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登记造册(附表样),注明作品内容提要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。报送作品时一并报送作品名册(加盖公章,一式两份)。

      5各单位报送的书画作品无须装裱,书画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姓名、性别、年龄和联系方式,摄影、剪纸作品要另附对应的文字说明,注明作品内容提要、作者姓名(勿用别名、笔名)。

      6、本次展览结束后,作品全部退还报送单位及个人。

      7、参展作品按要求报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。

      三、奖项设置

      邀请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,并根据报送作品数量比例定各类奖项,评奖结果在“重阳节”期间进行通报表彰。

      1、“优秀组织奖”:在报送书法、绘画、摄影、剪纸四类作品的单位中,根据送展作品的数量及质量评选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
      2、“优秀创作奖”: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      3、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作者物质奖励。

      4、参展作品退稿时间、证书和奖品颁发时间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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