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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市、县农委:
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我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。为扎实开展“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”活动,高起点谋划、高标准创建、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,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明确创建目标
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以县为实施主体开展整建制创建,根据农
业部要求,结合我省生产实际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,选择杂粮、小麦、玉米、马铃薯、蔬菜等作物实施,通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,努力实现“四个一批”的目标。
(一)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。坚持问题导向,集成绿色高产高效模式。根据各地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,每个项目县、每个创建作物集成示范1项以上高产高效、资源节约、生态环保技术模式,促进良种良法配套、农机农艺融合,挖掘作物生产潜力。
(二)打造一批绿色高效典型。准确研判产业发展形势,充分挖掘绿色高效种植典型。通过项目带动,着力提高产量、改善品质、降低成本、增加效益,力争项目区节本增效5%以上、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%以上,树立一批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典型,带动周边区域均衡发展。
(三)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。大力开展品牌建设,增强市场竞争能力。紧紧围绕市场需求,以龙头企业为带动,发展订单生产,促进产销衔接,培育知名品牌,打造“一县一品”“一乡一品”,注重培育有市场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,实现优质优价。
(四)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。创新机制,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,每县培育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-100个,探索专业化、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,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。
二、突出抓好重点任务
今年全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,选择谷子、莜麦、荞麦、马铃薯、红芸豆、胡麻以及小麦、玉米、蔬菜等作物实施,重点开展“五大行动”。
(一)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。以轻简化、机械化、集约化为重点,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,示范推广高效种植模式,以及薯类、杂粮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。围绕资源高效利用,示范推广精量播种、节水灌溉、肥药减量控害、秸秆综合利用、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。围绕生产效能提升,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、智能化、数字化、物联网、“互联网+”等技术。
(二)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。针对制约农作物生产的瓶颈,开展品种收集筛选、农机改进研发、高产高效技术试验和联合攻关。突破资源瓶颈,筛选优质、高产、高抗品种,减少水肥药投入,缓解资源环境压力。突破技术瓶颈,着力攻克谷子、莜麦、荞麦、马铃薯、红芸豆、胡麻等作物机械播种、收获的薄弱环节,实现全程机械化。突破效益瓶颈,推广节本降耗、轻简高效、机器换人等技术,提高种植收益。
(三)小麦品质提升行动。在运城、临汾等小麦主产区推广小麦专用品种,改良品种,提升品质,增加优质专用品种供给,满足个性化、多元化需求。推进产销衔接,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,搞好农企对接,探索合同式、订制式生产,促进优质优价,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,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。
(四)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功能农业为引领,积极发展区域、品质、功效等特色鲜明的杂粮杂豆、油料、蔬菜等产品,促进产业提档升级,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。突出标准化生产,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,从产品标准入手,完善一批标准体系、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、健全一批质量管理制度,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。突出品牌创建,大力发展“一县一品”“一乡一品”,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,提升品牌知名度,扩大市场影响力,实现品牌增效、特色增收。
(五)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。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壮大新产业新业态,打造高效的农业产业链价值链。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外沿,赋予新功能、创造新价值。发展综合种养,拓展农业多功能,发展休闲观光、农事体验、文化传承等新业态,把农场变成工厂、把田园建成公园、把产品变成商品,实现“一田多用”,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。
三、严格项目管理
(一)严把实施主体关。一是主体申报制。严格全程公开、逐级申报把关程序,坚持县级自主自愿申报、市级审查推荐、省级公开竞争择优、部级等额审核确定的原则,自下而上逐级申报,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,科学择优确定项目县。二是考核验收制。当年项目实施结束后,组织县级自查、市级核查、省级考评。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,并在全省通报考评结果。三是竞争淘汰制。根据项目验收情况,对项目县进行打分排序,验收合格的县下年度可继续申报,对验收不合格的县或排在后三名的县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。
(二)严把资金支出关。创建县每县补助300万元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:一是物化投入补助。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、肥料、农药、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。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。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、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。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。对农业、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,用于开展技术培训、组织观摩、专家指导补助、方案认证、工作考评、测产验收、资料印刷、标牌制作、品牌推介以及宣传等支出,支出费用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10%。补助资金使用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,突出关键环节、关键技术,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。贫困县要落实好有关扶贫政策,统筹使用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四、落实工作措施
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要求高、任务重、时间紧,必须强化管理,细化措施。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扎实推进,严格主体申报制、考核验收制和竞争淘汰制等三项制度,落实好领导小组配套、技术小组配套、工作档案配套、示范标牌配套等四个配套,坚持统一良种供应、统一肥水管理、统一病虫防控、统一技术指导、统一机械作业等五个统一,努力提升创建水平,确保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成立省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。项目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,省厅种植业处牵头,技术推广站、蔬菜站、种子站等有关产业分管单位共同实施,按照职责分工负责,切实加强项目管理、资金监管。项目县要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工作措施,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。
(二)科学制定实施方案。项目县农业、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明确创建作物、创建内容、创建目标、技术模式,科学确定实施区域、目标任务、操作程序和补助方式等。要严格过程管理,高度重视工作档案收集整理,确保档案健全配套,明确专人负责,做到重点事项、重大活动、重要农事都有据可查,及时将创建方案、考核、总结以及记录、测产结果等文档和图片资料归档立案,装订成册,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。
(三)搞好指导服务。省农业厅成立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专家指导小组,指导各地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、共性技术瓶颈攻关和技术模式集成组装等工作。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,项目县成立技术指导组,在关键农时季节,开展现场观摩、专家巡回指导、测产验收等活动,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。每个项目县都要组织专家巡回指导不少于2次,至少召开1次现场观摩或培训活动,提前一周向省厅汇报活动筹备情况,相关业务处站将及时指导活动开展。
(四)着力提升创建水平。以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,以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式,坚持“五个统一”,即统一良种供应、统一肥水管理、统一病虫防控、统一技术指导、统一机械作业,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,打造政府拿得出、部门打得响、农民信得过的精品工程。
(五)加强资金管理。切实加强项目监管,及时足额拨付资金,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,做到有章可循、有据可查。严格资金使用范围,严禁违纪违规现象发生。贫困县要落实好有关扶贫政策,强化资金统筹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公示,公示有异议的,要组织复核。项目县物化投入补助、社会化服务补助要建立清册,由项目区受益农户签字,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。所在县农业、财政、审计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组,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。项目结束后,各县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(六)强化机制创新。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,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,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。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,实现良田、良种、良法、良机、良制配套。推进农科教结合、产学研协作,形成大联合、大协作的工作格局。推进产销衔接,延伸产业链条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(七)加强宣传引导。加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典型的示范与宣传,组织开展观摩培训,利用电视、报刊、广播等新闻媒体,宣传创建成效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每县在省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一次。各县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,每县简报不少于5期。省农业厅将通过报纸、简报等媒体反映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动态情况。全省统一标牌式样和质量要求,各项目县要及时规范制作示范标牌,明确创建作物、创建目标、技术模式、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。根据实际情况,在重点示范区、交通要道安放标牌,便于宣传示范和监督检查。每县制作标牌不少于5块,其中两块标牌尺寸不小于6米×3.5米。
(八)强化监督考核。加强跟踪调度,及时掌握实施进展。根据工作进展,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督导、检查活动。项目实施结束后,各县要将当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。11月1日前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自评,提交自评报告,自评结果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同意后,11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。省农业厅将按照考核评价表(附件1),对全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评价结果(包括相关证明材料)于12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。同时,对全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。